河北东方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北东方学院
学校代码:14225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二、学院概况
学院位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内,是一所以文物艺术为特色、以人工智能为引领、以经济管理、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为优势的多学科协调发展、专本科接续互通的新型本科学校。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8500余人,现开设本科专业20余个,专科专业30余个,涵盖艺术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文学、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
学校占地782亩,拥有两个独立的图书馆和包括游泳馆、羽毛球馆在内的“六馆六场”体育设施,拥有各类实验室107个。
学校立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驱动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实现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立交互通”,精心培养“大国工匠”,让每一位东方学子在与时俱进的东方学院扬起理想的风帆、荡起追梦的双桨,扬帆远航、筑梦东方、圆梦东方!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本科:
文物保护与修复(130409)
环境设计(130503)
影视摄影与制作(130311)
数字媒体艺术(130508)
艺术与科技(130509)
专科: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650102)
环境艺术设计(650111)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660203)
招生计划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四、录取原则
1、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含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
2、我校在录取时认可生源省份的加分政策。
3、录取过程中,我校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是: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与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同分考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历史(物理)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五、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学历证书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东方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80841926、010-80841927
传真:010-80841927
网址:www.hbdfxy.cn
地址:廊坊东方大学城河北东方学院
邮编:065001
2021年艺术类招生专业
注:具体招生专业以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为准。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