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素养,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成为“四有”新人。
二、热爱祖国,国家至上。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与非法活动;尊敬国旗、国徽;升降旗、奏国歌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三、 勤奋学习,追求真知。刻苦钻研、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做事。
四、 服务人民,回报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增长才干,勇于创新,增强社会责任感,努力提高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五、 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力,不组织、不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和游行;维护学院的教学秩序,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堂上自觉关闭手机、随身听等,不影响教师授课和他人听课,并做到认真听讲,做好记录;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纪行为作斗争;公寓内整洁卫生,文明自律。
六、 诚实守信,知行统一。公道正派,履约践诺;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尊自爱,自省自律;考试不作弊,论文不剽窃,作业不抄袭;学费不拖欠,贷款不违约;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七、明礼修身,提高修养。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为人正直,襟怀坦荡,待人礼貌,助人为乐,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八、 举止得体,仪表端庄。男女同学交往文明,举止得体,严禁男女同学在校园内揽腰挽臂、依偎搂抱等有伤风雅的行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仪表整洁,朴素大方,不穿无袖背心、运动短裤、拖鞋(含女士凉拖)进入学习场所和办公场所,不浓妆艳抹(特殊场合、时间除外),坐、立、行、走姿势正确。
九、 团结友爱,尊重他人。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真诚相待,宽以待人,学会合作,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尊重他人人格,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做损害民族团结的事。
十、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学校和班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爱护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保护环境,爱护公物,不乱贴、乱画、乱涂、乱刻。
十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十二、强健体魄,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珍惜资源。
十三、身心健康,乐观向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娱活动,自觉接受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增进身心健康。
十四、涉外守纪,不卑不亢。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与外国人平等、友好相处,礼貌相待,不做有损国家利益的事。
十五、 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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