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的青春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河北东方学院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成立评审委员会。
组 长:赵英树
副组长:江翼兵 李淑凤
成 员:谢 敏 刘 慧 曲建英 王琬琦 苏玉军
二、参选对象
以各学院按照评选活动1500:1选拔出推荐学生,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共计22名。
三、评选时间
2023年10月25日下午 13:30-16:30
四、评选形式及内容
(一)线上投票
1、投票时间:10月20日至10月24日
2、投票方式:
根据各学院推荐的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选手名单,面向全体学生,建立网上投票系统。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北东方学院学生处”,根据选手个人事迹进行投票,每人限投1票。
3、投票结果:
根据网上投票排名,分值分配表设定如下表所示:
网上投票分值分配表 |
|||
第1-5名 |
第6-10名 |
第11-15名 |
第16名-第22名 |
20分 |
15分 |
10分 |
5分 |
网上投票结果占总成绩权重10%。
(二)线下个人展示
1、展示时间:10月25日下午13:30-16:30
2、展示内容:
选手从个人介绍、先进事迹、获奖情况、个人特长等方面进行展示,形式不限(可PPT 呈现),限时5分钟。
3、评选结果:
现场评委根据选手现场展示,对选手进行打分。满分100分,评委打分结果占总成绩权重90%。
五、评选办法
(一)评选要求
1、思想政治要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思想觉悟高,具有较强的进取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2、道德修养要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人格魅力,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守则,在学生中能够形成一面旗帜,积极带动和影响身边的同学上进;
3、先进事迹要求:事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关爱他人、文明创建、无私奉献等各类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广大学生中产生过广泛影响;
4、其他方面要求:候选人应当在日常学习、生活的各方面表现出色,或在某一领域和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评选原则
评委按照评分规则及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现场打分,并现场公示。
六、奖项设置
综合线上人气投票(权重占比10%)及评委打分(权重占比90%)成绩,得分前10名即评为“河北东方学院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后期宣传
通过河北东方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河北东方学院学生处公众号对评选出的大学生年度人物组织事迹宣传、报道。
河北东方学院学生处
2023年10月12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