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深化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结合我校实际,贯彻实施我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工作理念,发扬学生的自律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现就成立学生自律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工作理念,发扬学生的自律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流校风学风。
二、工作宗旨
学生自律委员会以“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宗旨,倡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把“教育引导为目的,监督检查为手段”作为工作指导思想,以“建设一流的校风学风为己任。
三、建设内容
自律委员会是学校重要的管理辅助组织,负责协助职能部门落实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各学院选拔成员要求:
1.思想觉悟高,组织观念强,有大局意识;
2.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愿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集体责任感和责任心;
4.善于独立思考,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工作执行力强;
5.有较强的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6.大一新生;学生(大二、大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
7.入学以来无任何违纪情况,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8.中共党员,退役复学学生优先。
四、工作职责
各学院根据自律委员会工作部署,做好职责划分及分工,协助提高学校学风、校风建设,做好过程管理,检查有交付,管理有结果,具体职责如下:
(一)制定纪律规定
自律委员会要协助职能部门落实学校管理规定,根据学校内部管理需要,制定相关的纪律规定,以保证学校纪律的整体性和稳定性。自律委员会需要负责发布纪律条例、学校公告等信息,向学生普及相关纪律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观念。
(二)宣传纪律教育
自律委员会要以密切联系学生,将纪律观念和国家法律法规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言行习惯和行为规范。委员会成员要以身作则,做好示范。
(三)协作管理校园安全
自律委员会要与学校安稳处紧密合作,制定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自律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协调学生、家长和校方的力量,有效地组织、处理、应对突发事件。
(四)协助活动开展
自律委员会要负责协助职能部门组织安排相关活动,现场秩序维持,促进学生的主动自觉参与和创新意识。
(五)督促校内活动
自律委员会要监督学生组织的活动,确保活动积极向上,活动安全性,合理性和政治性,避免活动隐患,消除活动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出现违纪行为。
(六)根据学校安排其他任务
自律委员会要根据学校管理落实其他相关工作。
请各学院结合以上要求,做好自律委员会组织筹建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上交学生处。
联系人:范美玲
联系电话:0316-2901875
电子邮箱:hdyxueshengchu2023@163.com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