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各任课教师根据自己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中所授课程编写课程大纲(本科)、课程标准(专科),于2021年1月25日前交给相应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审核、修改(课程归属参看《2020-2021第二学期理论课开课计划》和《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践环节开课计划》),1月31日前各教研室主任将审核合格的教学大纲(标准)上交给教学副院长。
02
2021年3月8日-12日进行期初教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程大纲、教学进度表、平时成绩构成表、授课教案(前4周,教案中课后小结需上完课后手写)、实训指导书、实训教学计划、教研室活动计划、实训室工作计划(实训室管理员)、学生专业技能比赛计划和方案(教研室)、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计划和方案(教学科)。以上材料均为纸质版,且签字区不可空缺。
03
各材料中对应总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章节学时安排、章节名称、课程名称等均要一致,凡是有关联的内容均要符合逻辑关系。
04
所有资料编写均按文件包中模板编写,请务必参看模板并按要求编写及时上交,如有疑问及时与教研室主任沟通。
05
涉及毕业论文指导的老师,请在寒假期间,按照教务处和学院制定的时间安排,督促和指导学生撰写初稿,以迎接中期检查。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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